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订了《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
(二)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证监局递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东吴证券。
(三)完成辅导备案
2024年12月6日,安徽证监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予以受理。公司进入辅导阶段,辅导备案日期为2024年12月6日,辅导机构为东吴证券。
二、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目前已完成新三板挂牌的申报工作,须在北交所上市委审议时挂牌满12个月并获审议通过后方可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